典型违法案例曝光 严查各类交通违法
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期查获的酒醉驾、超载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车辆号牌:川Q1F***
被处罚人:何某杰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3日22时42分许
违法地点:屏山县屏山镇黄香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精含量:79mg/100ml(呼气检测)
处罚结果: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15日行政拘留
车辆号牌:川Q80***
被处罚人:陶某金
违法时间:2025年3月2日20时03分许
违法地点:筠连县孔雀乡街道0公里500米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116.38mg/100ml(血液检测)
车辆号牌:川QF78***
被处罚人:张某杰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2日22时53分许
违法地点:叙州区南丝绸路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99mg/100ml(血液检测)
车辆号牌:川AX7***
被处罚人:龙某军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0日16时20分许
违法地点:翠屏区436省道80公里100米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
车辆号牌:川Q65***
被处罚人:王某春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2日19时04分许
违法地点:江安县547国道91公里500米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
车辆号牌:川Q62***
被处罚人:杨某富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2日9时51分许
违法地点:叙州区X005(宜宾-庆符)2公里300米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
处罚结果:罚款15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
编辑:王浩麟
校对:李杰
初审:罗炜
审核发布: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