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撤销川Q118GS小型普通客车登记的通告
〔2025〕56号
经生产厂家鉴定,车牌号为川Q118GS沃尔沃牌XC60小型普通客车在申请机动车登记时提供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及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出厂编号及型号系伪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该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系以欺骗、隐瞒等不正当手段取得。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撤销川Q118GS沃尔沃牌XC60小型普通客车的登记,并收缴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及机动车号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相关利害人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应在被告知后五日内向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对放弃听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做出撤销登记决定。
通告涉及事宜可通过车管所办事大厅进行查询,也可通过宜宾市车辆管理所电话0831-7916800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2025年1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