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各潜在供应商: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拟采用比选方式对拍摄2025年中秋国庆交通安全集中宣传视频项目组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即投标人)参加投标比选报价。
请按本邀请函的要求,及时制作比选报价文件,并参与投标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拍摄2025年中秋国庆交通安全集中宣传视频项目。
(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76600元(大写:柒万陆仟陆佰元整)。
二、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资格证明资料: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或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其他要求。
1.提供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个(类似项目是指:拍摄宣传视频项目)。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以上内容及2025年中秋国庆交通安全集中宣传视频项目比选报价表装订成册一并提供(需密封),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为不合格供应商,报价无效。(密封方式:(1)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格式自拟);(2)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格式自拟);(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6日(每天9时30分至17时30分,休息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10办公室(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西段21号);
(三)报名方式: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现场报名。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详见(宜宾市2025年中秋国庆交通安全集中宣传视频服务项目比选报价表)
(一)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15时。
(二)开标(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西段21号)。
(三)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按照规定地点将投标文件送达递交到位。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四)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邮寄、快递的投标文件。
(五)比选地点: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会议室(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西段21号)。
六、采购评审、报价方式
(一)本次采购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本次采购的中标价以合格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为准。
(二)由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组成采购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符合要求的原则,在符合资质资格条件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三)供应商报价总额包含项目货物、材料、制作及运输、人工工资、保险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报价应含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对采购方案上的所有要求及其它因素进行详细调查、测算,并承担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本次采购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控制价的,将作无效处理。
七、评审结果公布
本次采购评审会结束后,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评审小组当场宣布成交结果。
八、签订合同、履行合同
(一)投标人中标后,成交供应商应在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二)完工时间:按《宜宾市2025年中秋国庆交通安全集中宣传视频项目比选报价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三)交货地点: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指定地点。
九、验收
验收由采购人负责,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递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十、业务咨询
联系人:王再平 联系电话:13990905222(采购咨询)
赖 春 联系电话:18909090118(业务咨询)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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