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十进”宣传不止步 文明交通“驻”心中
为切实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按照上级机关安排部署,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走进场所、机关等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进场所
直属交管三大队在辖区沿街商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向商铺经营者及顾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直属交管四大队到辖区客运中心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提醒大家出行遵守交通规则,提升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保护好自身安全,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参与者。
珙县交管大队到辖区农贸市场、快递收发点等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宣传员通过面对面交流、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醒广大群众出行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远离酒醉驾、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进机关
直属交管一大队在宜宾市农业科学院以培训会为契机,上了一堂交通安全宣传课。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视频等方式,向农科院干部职工讲解了无证驾驶、酒醉驾、超员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引导大家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时注意安全,时时不忘安全。
南溪区交管大队联合长兴镇派出所到长兴镇红德村村委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宣传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典型违法及事故案例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自觉抵制各类交通陋习。
江安县交管大队在红桥镇市场监管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宣传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等方式,提醒大家要从事故中汲取教训,不断提高遵法守规意识及安全防范意识,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长宁县交管大队在长宁镇社保中心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宣传员结合辖区交通状况以及辖区发生的典型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交通事故多发原因及驾驶员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提醒干部职工摒弃交通陋习,关爱生命、文明出行。
屏山县交管大队到屏山县政务中心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宣传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围绕夏季行车安全开展宣讲,引导干部职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长期以来,宜宾公安交警结合全市道路交通实际,通过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类危险驾驶行为,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编辑:王浩麟
校对:李杰
初审:罗炜
审核发布: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