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期查获的醉驾、酒驾、超员、超载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车辆号牌:川Q7T***
被处罚人:赵某科
违法时间:2025年6月10日21时3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紫云街与西大街路口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酒精含量:113mg/100ml(呼气检测)

车辆号牌:川Q88***
被处罚人:舒某富
违法时间:2025年6月10日22时53分许
违法地点:叙州区育才路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110mg/100ml(呼气检测)

车辆号牌:川Q91***
被处罚人:王某
违法时间:2025年6月5日11时50分许
违法地点:江安县214省道(石桥-大坝)144公里500米
违法行为: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准载9人、实载10人)

车辆号牌:川Q89***
被处罚人:灰某伦
违法时间:2025年6月4日10时38分许
违法地点:筠连县246国道460公里500米
违法行为: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未达到50%(准载7人、实载9人)

车辆号牌:川ADN***
被处罚人:丁某忠
违法时间:2025年6月5日10时2分许
违法地点:江安县547国道90公里500米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

车辆号牌:渝D03***
被处罚人:李某春
违法时间:2025年6月6日10时12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353国道2445公里200米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含)未达50%
编辑:王浩麟
校对:李杰
初审:胡澎
审核发布: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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