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期查获的醉驾、超载、超员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车辆号牌:川Q21***
被处罚人:李某虎
违法时间:2025年6月19日23时30分许
违法地点: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西段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230.6mg/100ml(血液检测)

车辆号牌:无
被处罚人:陈某富
违法时间:2025年6月30日21时29分许
违法地点:屏山县屏美路兴硒村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酒精含量:184mg/100ml(呼气检测)

车辆号牌:川Q88***
被处罚人:罗某根
违法时间:2025年6月30日15时01分许
违法地点:江安县547国道100公里500米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

车辆号牌:川C53***
被处罚人:汪某
违法时间:2025年7月5日16时12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353国道2445公里200米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

车辆号牌:川Q59***
被处罚人:殷某友
违法时间:2025年7月2日10时05分许
违法地点:三江新区353国道2461公里100米
违法行为: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未达到50%(准载7人、实载9人)

车辆号牌:川Q68***
被处罚人:石某男
违法时间:2025年7月7日10时44分许
违法地点:翠屏区麦观路
违法行为: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未达到50%(准载5人、实载6人)
编辑:王浩麟
校对:李杰
初审:胡澎
审核发布: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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